1998年8月4日 沈地税行[1998]204号 各分局,新民、辽中、法库、康平地税局: 现将《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收征管理工作规程》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 行。 附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征收管理工作规程(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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