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12月22日 沈地税个[1999]324号 各分局,新民、辽中、法库、康平地税局,稽查局: 现将辽宁省地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利息征收个人所 得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辽地税个[1999]29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 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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