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正在加载中 ...
 
设为首页 | 登陆 | 注册 | 博客 | 贴吧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我要留言 | 广告服务 | 付款说明 | 学员登陆 | 12366
中国财税咨询中心
财税网校
中税搜索
问题咨询
您所在位置:首页 >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补录1999年征收系统数据的通知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补录1999年征收系统数据的通知

  • 查看正文


     

         2000年8月7日 沈地税信[2000]173号



    各分局,各县(市)局

        根据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辽地税发[2000]19号和[2000]26号文件

    精神,为了补充完善税收征管系统数据,充分发挥税收征管系统在税收征管、税源监

    控和计划决策中的作用,省局确定在全系统补录1999年的征收数据。根据省局部署和

    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二、补录的内容和完成时限

        补录的内容为1999年1-12月份企业、个体业户和零散纳税户各税种应征数、入

    库数和欠缴数。完成时限为2000年9月30日。

        二、补录的方法和步骤

        1.补录依据:1999年企业税款人库凭证;个体业户和零散税收汇总缴款书;经

    审核的1999年企业欠税申报表。其中1999年企业欠税申报表由纳税人分税种自行申

    报,征收部门负责审核,移交录入部门补录。

        2.补录方法:统一使用现行征管系统、主机和数据库,在不影响正常业务同时,

    集中人力录入。

        ①将2000年的数据做完全备份,妥善保存。

    ②每天正常业务处理完毕后,更改主机系统日期为补录数据所属日期,补录结束时再

    改回正常日期,同时备份数据。

        ③对要补录范围内的纳税人的原始资料按照入库、欠缴

    税款进行分类,分别进行处理。

        ④入库税款按照税收缴款书、完税证的内容补录。

        使用程序名称:税票录入。

        a.对录入的数据进行人库代应征处理

           使用程序名称:入库代应征处理

        b.核对录入数据的准确性

           使用程序名称:银行对账

        C.其他处理

           使用程序名称:入库数据采集级次分劈

        ⑤欠缴数据的补充录人

        a.录入原始数据

           使用程序名称:纳税申报

        b.产生名细欠税信息

           使用程序名称:申报数据采集

        3.税务所数据的补录:税款完全上解的税务所作为虚拟户处理,由所在的基层

    局和县(市)局负责补录;独立会计核算的税务所由本所负责录入,核对无误后传送

    到基层局或县(市)局。

        三、数据的核对和传送

        为确保补录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和可用性,必须认真核对,同1999年

    税收会计月报表相吻合,确认准确无误后,逐级向市局和省局传送(具体传送方法和

    时间由市局信息中心另行通知。)

        四、关于补录数据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补录1999年征收数据工作是当前全省地税系统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必须在规定

    的时间内保质保量的完成。各级领导务必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这项工作。要精

    心组织,科学安排时间、人力和设备,既要保证完成任务又要保证数据安全。市局征

    管处、计财处和信息中心要切实负起指导、督促、检查和考核的责任,发现问题及时

    解决。

        

    附:辽宁省地税局关于加强税收电子化工作的通知(略) 

    转载此文件

  • 在百度搜索 其它相关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补录1999年征收系统数据的通知 的内容

    工作机会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投稿信箱  |  使用协议  |  版权声明
    Copyright@2001-2008 中国财税咨询中心 版权所有 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来源!
    财税伴侣著作权登记证书,登记号:2007SR05340 软著登字第 071335 号
    网监局 黑ICP备06008628号 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