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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长庆石油勘探局天然气资源税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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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8年7月30日 市地税发[1998]146号



    市地税直属分局、各区县地方税务局:

      现将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长庆石油勘探局天然气资源税问题

    的通知》(陕财税字[1998]005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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