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7月30日 市地税发[1998]146号 市地税直属分局、各区县地方税务局: 现将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长庆石油勘探局天然气资源税问题 的通知》(陕财税字[1998]005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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