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4年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税额调库工作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国税发明电〔2004〕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遇有问题,随时向区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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