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5月27日 陕地税发[1999]116号 各地市、杨凌示范区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新开办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 保险险种免征营业税的通知》(国税函[1999]181号)转发给你们,请 依照执行。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新开办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险 种免征营业税的通知(1999年4月15日 国税函[1999]181号)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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