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自治区直属征收管理局: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内政纠办发[1995]1号《1995年纠风工作安排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自治区地税局1995年监审工作安排一并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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