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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贫困农户农业税减免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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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贫困农户农业税减免工作的通知》(国税发[1997]55号)转发给你们。各地一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贯彻执行。 去年我区有部分地区没有按照自治区农业税实施办法规定的减免税政策执行,有相当一部分减免款没有给贫农户落实到位。今年一定要加大贯彻落实力度,从政治的高度认识贫困农户的农业税减免工作,真正将党的温暖送到每一个贫困农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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