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6月10日 云地税发[1998]237号 各地、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信用社征收营业税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字[1998]6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信用社征收营业税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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