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6月9日 云地税二字[2003]68号 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医疗机构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3]10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医疗机构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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