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晋国税发[2004]82号 发文单位: 发文日期: 2004-5-11 各地、市、县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增值税计算机稽核系统发票比对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4]4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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