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晋税外发[1994]第22号 发文单位: 发文日期: 1994-5-10 各行署、市税务局,平朔涉外分局: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107号“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外币业务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外币业务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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