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晋税外发[1994]第24号 发文单位: 发文日期: 1994-5-15 各行署、市税务局,平朔涉外分局: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发[1994]121号《关于中外合资企业北京中燕有限公司不享受“内资”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批复》抄件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外合资企业北京中燕有限公司不享受“内资”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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