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12月7日 云国税发[1998]433号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并试行新修订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 (国税发[1998]190号)转发给你们。由于“新申报表”与“现行申报表” 相比,总体结构和具体项目均作了调整,因此各地必须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9 99年先在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试用(我省仅有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为中央企业的上 市公司),2000年扩大到中型企业,2001年全面铺开使用的要求,认真做好 “新申报表”全面铺开使用的准备工作,对有使用“新申报表”的纳税人的主管税务 机关,应认真进行“新申报表”填制的试点,试点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向省局反映。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并试行新修订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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