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正在加载中 ...
 
设为首页 | 登陆 | 注册 | 博客 | 贴吧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我要留言 | 广告服务 | 付款说明 | 学员登陆 | 12366
中国财税咨询中心
财税网校
中税搜索
问题咨询
您所在位置:首页 >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 查看正文



    文号: 晋地税税二发[2001]第53号  发文单位: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日期: 2001-7-10  各市(地)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 (国税发[2001)57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几项具体工作安排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一、加强代扣代缴管理,实现个人所得税源泉控管。全面推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查验手册》 (以下称《手册》),《手册》,自1999年试行以来,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个人所得税源泉控管方面收到了明显的效果,成为强化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管理的重要手段。但是,随着各地撤地设市、城区设置的变化,新《征管法》实施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实行新的编码制度,旧的《手册》已不适应工作需要,急需全面换发和补发,以适应整顿经济秩序,加强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需要。根据新的要求,省局对《手册》做了修订,将统一印制下发,各市(地)地方税务局应于7月20日前将所需数量电告省局。二、实施重点监控管理,加大对高收入者的征管力度。按照总局要求,对高收入行业和高收入个人的征管应作为今年和今后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的重点。因此,省局决定各地在换发《手册》的同时,要以县(市、区)为单位筛选出年收入在前10位(贫困县为前5位)的高收入行业和前100位(贫困县为前50位)的高收入个人,作为重点监控对象,进行重点监控管理。对所确定的监控对象要真正掌握其经济动态,对确定的高收入个人在加强代扣代缴的同时要实行自行申报,对其收入项目、收入形式和纳税情况等及时记录,并根据收入变化情况,动态确定重点。对各地确定的重点监控行业和重点高收入个人名单以市(地)为单位于8月31日前上报省局备案。三、搞好专项检查,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各级税务机关要高度重视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工作,把专项检查作为推进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每个市(地)要结合专项检查(专项检查另行安排)对个人所得税偷税行为按照征管法的规定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曝光,以加大税法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通过检查和案件的查处,震慑违法分子,遏止偷税行为,提高执法水平。二00一年七月十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1]5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 1994 年实施新的个人所得税制以来,全国各级税务机关遵照党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关于改进和加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指示精神,始终把调节高收入、缓解社会收入分配不公的矛盾作为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的重点,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对高收入行业和个人的个人所得税征管力度,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由于各方面的原因,目前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和征管还没有到位,影响了个人所得税作用的充分发挥。为此,朱镕基总理明确指示:现在亟需加强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调节收入不均、贫富悬殊的现象。李岚清副总理也于最近批示:请将对高收入者征税问题作为今年和今后加强税收征管的重要内容,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我们应尽快完善和加强个人所得税的征管机制,这本身也是解决分配不公的重大措施,望今年将此作为大事来抓,这里的潜力很大。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领导的指示精神,更好地发挥个人所得税的调节作用,现就加强对高收入者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高收入者加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重要意义的认识。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为了适应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我国确立了新的社会收入分配方针,收入分配的体制、政策和制度不断改革和完善,极大地激发了全国人民的生产劳动积极性,广大人民群众的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逐年提高。同时,也出现了收入差距悬殊现象,社会收入分配不公的矛盾逐渐突出,成为影响改革、发展和稳定全局的问题。对此,党中央和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多次指出,调节个人收入、缓解社会收入分配不公矛盾,既是经济问题,更是政治问题,反复要求税务机关要切实改进和加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加大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各级税务机关一定要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的指示精神,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改进和加强对高收入行业和个人的征收管理,要把对高收入者调节的范围大小和力度强弱,作为评判个人所得税工作做得好坏的标准。 同时,各级税务机关要主动向地方党政  






    转载此文件

  • 在百度搜索 其它相关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的内容

    工作机会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投稿信箱  |  使用协议  |  版权声明
    Copyright@2001-2008 中国财税咨询中心 版权所有 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来源!
    财税伴侣著作权登记证书,登记号:2007SR05340 软著登字第 071335 号
    网监局 黑ICP备06008628号 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