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正在加载中 ...
 
设为首页 | 登陆 | 注册 | 博客 | 贴吧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我要留言 | 广告服务 | 付款说明 | 学员登陆 | 12366
中国财税咨询中心
财税网校
中税搜索
问题咨询
您所在位置:首页 >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下放我省的国有重点煤矿及企事业单位企业所得税等征管问题的通知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下放我省的国有重点煤矿及企事业单位企业所得税等征管问题的通知

  • 查看正文


     

         1999年4月2日 皖地税[1999]69号



    淮南、淮北、蚌埠、合肥市、宿县地区国税局、地税局,省地税直属征收分局: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改革国有重点煤矿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1998]

    22号)和省政府《关于下放我省的国有重点煤矿及企事业单位有关管理问题意见的通

    知》(皖政秘[1999]6号)精神,现就原煤炭部下放我省的煤炭企事业单位有关企业

    所得税等征管问题通知如下:

      一、原由国税机关负责征收管理的原煤炭部下放到我省的淮南矿业(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含淮南煤矿钢铁厂)、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淮南煤矿机械厂、

    中煤第三建设公司、中煤特殊工程公司、安徽煤田地质局、合肥煤炭设计院、合肥煤

    炭科学研究所等8户煤炭企事业单位及其直属单位(不含1993年12月31日前成立的集

    体企事业单位)企业所得税,自下放之日起,其企业所得税及所属关系决定征管归属

    的有关费、基金统一由省地税局直属征收分局负责征收管理。

      二、省地税局直属征收分局、有关市国税局和地税局要加强联系,相互协作,认

    真做好下放煤炭企事业单位的企业所得税及有关费、基金征收管理和有关资料的交接

    工作。

      请遵照执行。 

    转载此文件

  • 在百度搜索 其它相关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下放我省的国有重点煤矿及企事业单位企业所得税等征管问题的通知 的内容

    工作机会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投稿信箱  |  使用协议  |  版权声明
    Copyright@2001-2008 中国财税咨询中心 版权所有 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来源!
    财税伴侣著作权登记证书,登记号:2007SR05340 软著登字第 071335 号
    网监局 黑ICP备06008628号 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