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方税务局: 经过2000年的撤乡并镇、2001年地(市)、县机构改革以经济区划设置中心所及2005年适当收缩农村税务所和基层征管机构后,一批基层税务所不动产处于闲置状态,为摸清这部分资产存量,盘活资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省局决定对闲置税务所不动产情况进行清查澄底,现将《山西省地方税务局闲置税务所不动产清查表》下发给你们,请认真清查、如实填报并于4月30日前报告省局财务管理处。
附件:闲置不动产澄底清查表
二○○五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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