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5月5日 皖国税发[1999]80号 各市、地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外方投资不到位有关企业所得税税务处理 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60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外方投资不到位有关企业所得税税务处理问题 的通知(1999年4月14日 国税发[1999]60号)(略)
转载此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