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7月30日 闽国税函[2003]337号 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民生银行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 函[2003]79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民生银行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3)
转载此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