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6月18日 鄂地税函[1999]50号 咸宁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咸地税发[1999]79号请示收悉,有关农业银行接管农业发展银 行划转业务应交营业税纳税地点问题,经研究决定,由农业发展银行划转农业银 行管理的专项业务营业税由各行按规定计提后上划省分行,由农业银行湖北省分 行统一向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申报缴纳。 特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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