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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2000年度全省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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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1年8月7日 鄂国税函[2001]302号



    各市州、林区、省直管市国家税务局,省国税局直属征收分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国税发[1998]

    182号)的要求,全省2000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已全部结束,现将

    主要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00年度全省企业所得税汇算清教工作紧紧围绕总局提出的“转移主体、明

    确责任、做好服务、强化检查”的工作思路来开展,取得了很大的成效。全省汇算总

    户数为3052户,比上年同期减少61户。汇算盈利企业965户。应纳所得税

    149965万元;亏损企业2087户,亏损总额533300万元。此次汇算清

    缴检查,各地的检查面均超过70%,仙桃等市还达到了100%。全省共计查补企

    业所得税4815万元,比上年减少513万元,下降9.63%。

      二、主要做法

      2000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主要突出了“精心部署、统一组织、突出重点、

    加强督导”的特点,具体做法是: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汇算清缴工作

      各市州、林区、省直管市国税局所得税管理部门在本级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对所

    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进行了认真部署。武汉市、宜昌市、孝感市。荆州市,天门市国税

    局及所属各分局都成立了以“一把手”局长担任组长的汇算清缴领导小组,襄樊市国

    税局黄东升局长亲自参加所得税汇算清缴布置会,并在会上做重要指示。各地一把手

    指示将企业所得税与“两税”一样进行考核,促使各级局领导从思想上重视汇算工作,

    从组织上保证汇算工作的落实。

      (二)加强宣传辅导,提高纳税人自觉申报的自觉性

      各地加大了政策宣传力度,通过举办专门培训班或媒体、政策热线等渠道进行宣

    传培训从而使纳税人“三自”纳税意识显著提高;通过以会代训、政策研讨等各种方

    式,进一步提高税收执法水平。孝感市国税局先后举办企业财务人员培训班41次,

    参训人员达2100人,使企业财会人员对政策运用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申报审核

    准确率达96%,企业自行纳税调整达800万元,自行调增所得税264万元,入

    库264万元。

      (三)加强重点检查,提高汇算工作质量

      今年的汇算工作,上级对下级所管理企业进行汇算重点检查列为汇算工作的”重

    中之重”。省局从武汉、恩施、黄冈、孝感等地抽调8位业务骨干,由所得税处的5

    位同志分别担任检查组长,选择湖北长源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等十户企业,会同被

    查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的同志一起开展汇算清缴重点检查。共入库审增税款和追缴欠

    税1826万元,达到了”执行政策、促进管理、组织收入、锻炼队伍”的目的。各

    地也按照省局的模式,各自选择了部分重点检查进行了检查。

      三、存在的问题

      2000年度全省企业所得税清缴工作中,纳税人的自觉申报纳税意识虽然有了

    很大的提高,但在程序的执行和所得税政策方面仍存在一定的问题:

      (一)税务处理、处罚力度不够

      由于国税部门征管企业所得税的单位以中央和中央参股企业居多,且大多数都是

    左右当地经济税源的骨干,在进行税务处理、处罚时,与“两税”相比,定案的宽严

    程度和处罚的力度和刚性,就显得较差,影响了汇算清缴工作质量,如企业未经审批、

    审核违规列支财产损失、工资及三费、罚款、赞助支出等各种费用。

      (二)税务部门对企业所得税管理偏松

      通过汇算发现有些税务机关对中央企业所得税管理偏松,突出表现在:一些按政

    策规定需呈报的手续没有及时履行,而且把关不严;一些税务机关对企业所得税征收

    不力,没有执行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的规定;一些税务机关对股份联营企业所

    得税的入库级次的规定执行不严格,等等。

      (三)纳税人各种审核审批备案制度尚未完全到位

      我国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已逐步脱离企业财务制度规定,形成了一套相对独立

    的税前扣除体系,特别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出台后,税前扣除已趋

    于规范。由于我国处于改革开放之初,税收规范配套体系尚未形成,为了控制企业的

    不合理开支,建立审批、审核和备案制度是相当必要的。但由于长期的财政财务审批

    代替税务调整的体制,造成用税收手段对大型国有企业(集团)支出进行控制的能力

    相对有限,现行纳税调整规范中许多项目如:工效挂钩工资的税前扣除审核和备案、

    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审核、总机构管理费的审核等问题的税务处理的审核、审批和

    备案制度,在时间性和规范性上部分纳税人不能完全遵守。

      (四)有关报告和报表的报送问题

      经过几年的工作,目前全省已经逐步建立了一套有关报告和报表上报程序,各地

    基本上都能按照省局的要求指定专人负责,及时上报各类报告和报表,表现突出的单

    位有武汉、宜昌、十堰、咸宁和潜江。但是仍然有部分单位在上报时不能达到省局要

    求,主要表现在:一是时间滞后,部分单位上报时间有时滞后要求达数日,在相当程

    度上影响了全省情况的汇总;二是分析简单,报表分析是报表工作重要内容之一,部

    分单位的分析只是简单的数字罗列,没有具体情况的分析和说明,在一定程度上对掌

    握了解全省情况造成影响。此外,目前全省市州一级办公自动化系统和网络均已全面

    启动,但少数市州仍然不能按要求及时上报电子文件,各有关单位应该注重办公自动

    化的使用,以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2000年度全省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已经完成。在工作中,各地进一步落

    实了总局“转移主体、明确责任、做好服务、强化检查”的十六字改革方针,突出了

    政策宣传,提高了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的准确率,汇算工作质量得到了整体的提升,

    达到了预期的目的。经综合考核,武汉市、宜昌市、孝感市、成宁市、仙桃市国家税

    务局成绩突出,被评为2000年度全省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先进单位,特提出

    表扬,希望上述单位再接再励,希望其他单位向先进单位学习,迎头赶上。

      专此通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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