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正在加载中 ...
 
设为首页 | 登陆 | 注册 | 博客 | 贴吧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我要留言 | 广告服务 | 付款说明 | 学员登陆 | 12366
中国财税咨询中心
财税网校
中税搜索
问题咨询
您所在位置:首页 >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管理及运输发票增值税抵扣管理的通知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管理及运输发票增值税抵扣管理的通知

  • 查看正文


     

         2003年12月4日 苏国税发[2003]第239号



    各省辖市、常熟市国税局、地税局,苏州工业园区国税局、地税局,张家港保税区国

    税局,省国税局直属分局、省地税局直属征收局:

      为切实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管理及运输发票增值税抵扣管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部署,从2003年12月1日起,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将分别采集《增值税运

    输发票抵扣清单》和《货物运输发票清单》,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区县级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要高度重视货物运输发票信息的采集工作,

    确保《增值税运输发票抵扣清单》和《货物运输发票清单》及时、准确、完整地采集。

      二、根据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信息化建设现状和当前货运发票量大的

    实际情况,经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双方协商,确定在地市级层级上进行国、

    地税货运发票清单信息传递。地市级国、地税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配合,在运行初

    期,传递方式可使用光盘报送,今后各地市可根据需要建立专线通过网络传输。

      三、地市级国家税务局将《增值税运输发票抵扣清单》和《货物运输发票清单》

    汇总后暂存储在地市级国家税务局。

                                                                           (3) 

    转载此文件

  • 在百度搜索 其它相关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管理及运输发票增值税抵扣管理的通知 的内容

    工作机会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投稿信箱  |  使用协议  |  版权声明
    Copyright@2001-2008 中国财税咨询中心 版权所有 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来源!
    财税伴侣著作权登记证书,登记号:2007SR05340 软著登字第 071335 号
    网监局 黑ICP备06008628号 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