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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烧结机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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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局直属分局:



    你局《关于上报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享受国产设备投资抵免政策资格的请示》(赣地税直发[2004]56号)收悉。经省经贸委确认,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烧结机技术改造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投资总额19341万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13号)规定,经审核,同意该企业国产设备投资总额6003万元按政策规定抵免企业所得税,具体项目见附表,项目执行年限为2003-2004年。请你局做好抵免企业所得税的年度审核,建立分户的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档案。

        

    附件: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烧结机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项目表(略)



                                                        二00五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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