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9月29日 鲁地税函[1999]263号 各市、地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塞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文本井请做好执行 准备的通知》(国税函[1999]585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塞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文本井请做好执行准备 的通知》(国税函[1999]585号文件)(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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