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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抓紧做好当前禽肉产品出口退税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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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年5月29日 鲁国税函[2003]154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不发青岛):

      为切实解决当前禽肉产品出口面临的困难,国家税务总局近期下达了禽肉产品专

    项退税计划,目前总局下达我省的专项计划已全部分配到各地。按照总局指示精神,

    现就做好当前我省禽肉产品退税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禽肉产品出口退税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解决好

    当前禽肉产品出口退税问题,是国家为消除“非典”对禽肉产业冲击、化解国外封关

    造成的重大损失而采取的重要举措,对于维护我省这一优势产业的稳定和发展、维护

    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此,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

    导,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实、抓好。

      二、各地要切实加快对出口禽肉产品(家禽肉生、熟制品)的退税进度。对出口

    的禽肉产品,要在退税单证齐全、相关电子信息核对无误的情况下,优先办理退税。

    在具体办理过程中,可不受出口时间先后及申报时间的限制,单独申报,单独审批。

      三、在目前退税计划比较紧张的情况下,各地要统筹安排,尽量满足禽肉产品出

    口退税的需要。

      四、对于禽肉产品出口退税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地应立即如实报告省局,

    争取及早研究解决。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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