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7月3日 浙国税流[2000]98号 杭州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部门运输收入集中缴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 发[2000]11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将贯彻执行情况于7月底 前上报省局。 附件:铁路部门运输收入集中缴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2000年6月14日 国税 发[2000]115号)(略)
转载此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