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1月19日 市地税发(1995)011号 现将陕西省地方税务局陕地税发(1995) 005号《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外 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及进行税源调查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依照办理。对所 辖范围的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举办的境外企业的有关情况,按要求填报“调查表”, 并于1995年2月20日以前上报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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