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全区对外开放工作会议具体意见的通知
查看正文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直属机构:
自治区召开的全区对外开放工作会议,是我区实施开放带动战略,坚持以开放促开发、促发展,确保全区第二步战略目标顺利实现的一个非常重要的会议。为进一步扩大我区对外开放和横向经济联合,改善我区财政状况,加快我区经济发展,使地方税收工作更好地服务于自治区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大局,使会议作出的各项决定真正落到实处,根据全区对外开放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地方税收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具体贯彻意见。
一、认真学习全区对外开放工作会议文件,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提高认识。
各级地方税务机关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传达学习全区对开放工作会议文件和自治区党政领导在全区对外开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要与学习《邓小平文选》、党的十四大报告、十四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和五中全会精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对外开放有关知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大学习、大讨论等内容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学习,用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各项税收工作。树立“发展是硬道理”“不开放就发展不起来”“开放也是发展生产力”等新观念。摒弃“怕肥水外流”“怕吃亏”等早观念,转变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传统观念和工作习惯。学习要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采取自学、集中学习、讨论等多种形式。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使全体税干真正懂得实施对外开放战略的目标、任务和重点,提高对外开放战备意义的认识。
二、抓住机遇,认真执行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保证和促进我区的对外开放。
目前,我区面临界的是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国家扶持中西部地区加快发展,并赋予民族自治区一定权力的极好机遇。地方税务部门抓住机遇,认清形势,用改革的精神解决好对外开放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充分体现地方税收服从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的职能,保证促进对外开放工作进程,给投资者创造更加宽松的政策环境,对横向联合企业执行以下税收优惠政策:
(一)区外投资者不论以何种方式与我区企事业单位进行合作,均可视为内联企业,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二)区外投资者到我区投资兴办的内联企业从投产经营之日起,可给予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的照顾。免税期满后,可再给予2年减半征收所得税的照顾。投资兴办能源、交通、通讯设施、原材料工业和发展农、牧、林、渔业等开发性事业,以及向国家和自治区确定的“老、少、边、穷”地区进行投资者,从投产经营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5年。
(三)改造我区亏损企业的联合项目,允许企业以实现利润弥补亏损;补完亏损后,再给予2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的照顾。
(四)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服务于各业的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所取得的技术性服务收入免征所得税。 企业从事上述技术性活动,所得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五)在国家和自治区批准的开发区的内联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在上述开发区内新办的区外投资企业从投产经营之日起,免征所得税3年,3年后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
(六)凡实行联合的企业,投资者投资比例达到企业现有资产25%以上的,均享受横向联合的优惠政策;达不到这一比例,可享受部分优惠政策;在一个车间、分厂或一个项目等方面联合的,可单独享受相应横向联合优惠政策。
(七)各类内联企业和联合项目要及时向企业注册所在地横向联合主管部门备案,由横向联合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联合方式、内容、投资比例进行认定,并颁发内联企业资格认证书,以此作为享受相应优惠政策的依据。
三、 加强调查研究,完善税收优惠政策。 为了适应我区对外开放的实际需要,更好地贯彻执行务项税收优惠政策,揭示和解决税制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各地要注重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加强信息反馈,为研究解决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税收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四、切实处理好严格依法治税与税收减免改善投资环境的关系。 国家在税制改革中,下大力气清理了减免税政策过多,过滥现象,整顿了税收秩序,净化了税收环境。税制改革成果来之不易,意义极其深远。各地要在执行国家统一税收政策,严格依法治税的前提下,运用税收减免发问投资环境。减免税优惠政策的出台必须有明确的经济目的和社会效益。减免税必须严格按照税收管理体制规定的权限办理,不得越权擅自减免。各地区、各部门、各企业一定要眼睛向内,不要在减免税方面互相攀比。
投资环境的改善,决定于多方面的因素。我区政治、经济、社会稳定,有“地跨三北、毗邻八省,边连两国”的地理优势,有“东林西铁、南粮北牧、遍地是煤”和丰富的矿藏资源,有市场广阔、劳动工资低廉、地广人西我国沿边沿江战略的实施和经济开发占略重点西移等多方面有利条件,投资环境对区外投资者是有吸引力的,各级税务部门要在维护税法的前提下,为当地发展财源、培植财源,经常提出一切切实可行的建议,为地方党政当好参谋。
五、加强做好对外开放的宣传工作。
各地要把我区的投资环境和对外开放的优惠政策措施,作为一项内容列入税法宣传活动。要充分利用报刊、电以、电视等多种舆论宣传工具,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要发挥税务部门信息屡、联系面广的优势,为国内外客商来我区投资兴办合资合作企业牵线搭桥,引进项目。要利用各种会议介绍内蒙古的新面貌,扩大内蒙古的影响。 转载此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