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12月20日 市地税发[1998]232号 市地税各分局,各区县地税局: 现将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蛇纹石资源税税额的批复》(陕地税函 [1998]144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蛇纹石资源税税额的批复(1998年11月1 9日 陕地税函(1998)144号)(略)
转载此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