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直属机构: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转发工商行政管理局局关于贯彻国务院批转的加强个体私营经济税收征管强化查帐征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税发[1997]86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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