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直属机构、事业单位: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地方“十税一费”业务工作实行规范化管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地方“十税一费”实行规范化管理,是地方税务局组建以来,国家税务总局首次对地方税务局进行目标管理考核,因此,各地必须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在目前全面推行规范化管理的基础上,对地方:“十税一费”业务工作纳入考核内容。 二、成立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地方“十税一费”规范化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王玉明副组长:周世明、李树凡、刘丰俊、冯壮军成员:于长明、李亚飞、王涛、郝永强、付桂玲、彭树毅办公室:设在区局税政管理二处各盟市也应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并报区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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