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2月10日 川地税函发[95]031号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规程(试行)》(国税发[1995]0 0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望及时报告我局,便于集中向国 家税务总局反映。 附:《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规程<试行>》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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