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派出机构,东风场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恒康天安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取得的保险业务收入免征营业税的批复》(国税函[2004]88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四年八月二日
转载此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