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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晋国税计发[1998]23号 发文单位: 发文日期: 1998-6-30 各地、市、县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加发征收分局、中心税务所):现将“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全面贯彻执行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票征管理办法》的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关于全面贯彻执行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票证管理办法》的实施办法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票证管理办法》的通知3、税收票证统一式样及使用说明、填写要求(略)4、税收票证核算帐表单证式样及使用说明(略) 附件1:关于全面贯彻执行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票证管理办法》的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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