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正在加载中 ...
 
设为首页 | 登陆 | 注册 | 博客 | 贴吧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我要留言 | 广告服务 | 付款说明 | 学员登陆 | 12366
中国财税咨询中心
财税网校
中税搜索
问题咨询
您所在位置:首页 >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郑州市大峪沟矿务局定额免征1998年度资源税的批复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郑州市大峪沟矿务局定额免征1998年度资源税的批复

  • 查看正文


     

         1999年3月15日 豫地税函[1999]048号



    郑州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郑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定额免征郑州市大峪沟矿务局一九九八年度资

    源税的请示》(郑地税一减字[1999]第1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第七条之规定及郑州市大峪沟矿务局1998年度因意外事

    故和自然灾害而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况,经研究,同意定额免征该企业1998年

    度资源税60万元。

      此复

     

    转载此文件

  • 在百度搜索 其它相关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郑州市大峪沟矿务局定额免征1998年度资源税的批复 的内容

    工作机会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投稿信箱  |  使用协议  |  版权声明
    Copyright@2001-2008 中国财税咨询中心 版权所有 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来源!
    财税伴侣著作权登记证书,登记号:2007SR05340 软著登字第 071335 号
    网监局 黑ICP备06008628号 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