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二[1997]13号 各地方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发 [1997]70号)转发给你们,并请抓紧做好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的档案管 理工作,搞好内外部培训、辅导,加强对扣缴单位的稽查,请一并贯彻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 国税发[1997] 70号(正文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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