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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关于加强个体私营经济税收征管强化查帐征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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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7年8月13日 津政办发[1997]3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人民政府同意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制定的《关于加强个体私营经济税收

    征管强化查帐征收工作的实施意见》,现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附件: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个体私营经济税

    收征管强化查帐征收工作的实施意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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