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国税流[1998]36号 市国税系统各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调整烟叶和卷烟价格及税收政策 的紧急通知〉的通知》(国税发[1998]12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 行。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调整烟叶和卷烟价格及税收政策的紧急 通知》的通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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