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正在加载中 ...
 
设为首页 | 登陆 | 注册 | 博客 | 贴吧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我要留言 | 广告服务 | 付款说明 | 学员登陆 | 12366
中国财税咨询中心
财税网校
中税搜索
问题咨询
您所在位置:首页 > 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经济委员会、重庆币国家税务局、重庆市地方税务局、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转发财政部等部委局《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国开展城镇集体企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的公告〉的通知》的通知

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经济委员会、重庆币国家税务局、重庆市地方税务局、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转发财政部等部委局《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国开展城镇集体企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的公告〉的通知》的通知

  • 查看正文

    万县、黔江开发区、各区市县清产办、计经委、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市级各有关部门、中央在渝企业主管部门:


      现将财政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国开展城镇集体企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的公告>>的通知”(财清字[1998]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财政、经贸委(经委、计经委)、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要相互协作,紧密配合,共同做好重庆市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

    转载此文件

  • 在百度搜索 其它相关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经济委员会、重庆币国家税务局、重庆市地方税务局、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转发财政部等部委局《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国开展城镇集体企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的公告〉的通知》的通知 的内容

    工作机会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投稿信箱  |  使用协议  |  版权声明
    Copyright@2001-2008 中国财税咨询中心 版权所有 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来源!
    财税伴侣著作权登记证书,登记号:2007SR05340 软著登字第 071335 号
    网监局 黑ICP备06008628号 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