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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金融中介贷款得融资节税最实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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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中介贷款,又称联结贷款,是指在母公司投资于子公司时,先将足够的资金存入国际金融机构,再由金融机构向国外子公司贷款。在还本付息时,先由子公司偿还给中介机构,再由中介机构偿还给母公司。金融中介贷款是将公司内部的直接贷款业务中间插入了一个金融机构,从银行角度看,这笔贷款毫无风险,因为母公司的存款可以做100%的担保,而且借款子公司支付给银行的贷款利率一般要高于银行支付给母公司的存款利率,银行可以从中获得收益。由于金融中介贷款风险较小,可以要求较低的报酬。
金融中介贷款是跨国公司之间在资金冻结条件下转移资金的一种技巧,从政府角度看,当外汇短缺而又无法有效地吸引外资时,必然要限制外汇流出。而从跨国企业的角度看,为了追求其资源的最佳配置,实现全球利益的最大化,必须充分调动和利用资金,所以要尽量避免资金被冻结,而且更要想方设法在资金被冻结时还能有效的加以利用。对于资金冻结的风险,跨国公司可以采用金融中介贷款等多种手段消除资金冻结所带来的损失,增加公司的总体利益。金融中介贷款一方面可以在资金冻结的条件下为公司转移资金,而在另一方面,又可以获得节税收益。
企业运用金融中介贷款进行税收筹划,可以规避国家对关联方之间交易的限制,从中获得以下几个方面的税收收益:
(一)可以规避对关联企业之间借款利息的限制。《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规定:“纳税人从关联方取得的借款金额超过其注册资本50%的,超过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所以在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安排了一个中介机构,使得母子公司之间的直接贷款,变为了金融机构贷款,从而规避了政府对关联企业之间借款利息的限制,使得其借款公司的利息支出得以全额扣除,获得利息扣除的节税收益。
(二)可以规避对非金融机构贷款损失扣除的限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0]579)第一条规定:“除金融保险企业等国家规定允许从事信贷业务的企业外,其他企业之间借出的款项,由于债务人破产、关闭、死亡等原因无法收回或逾期无法收回的,一律不得作为财 登陆以后免费查看所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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