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好筹划轻税负 小水电大实惠 |
|
|
|
查看正文 一、问题及由来
某水电站由于原机组(装机5000KW)老化、故障率高、发电效率低等原因,于2005年12月动工新建两台发电机组,装机4000KW。现工程正在建设中,拟于2006年8月份投产发电。在新电站即将建成之际,该企业却面临着如何设立运营新电站的困惑。主要表现在企业内部有三种不同的意见:一是新电站由原企业贷款投资兴建,每月支付利息,剩余除了保证职工工资几乎没有盈利。二是新电站由职工集资兴建,另行组建一个独立核算的股份或有限责任公司,职工除了拿工资外还可以分红。三是新电站由职工集资兴建,另行组建一个独立核算的合伙制企业,职工一样可以拿工资和分红。
二、筹划对策分析
三种不同的投资方式各有利弊,如何决策,也令企业经营者左右不定,多次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因意见不一致均无结果,在这种情况下,该企业问计于笔者。笔者就电站设立形式及税收负担耐心地从税收政策的角度进行了筹划剖析,并分析了设立股份或有限责任公司和合伙企业的税收负担等方面的利弊: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县以下小水电站无论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都是按6%的税率征收增值税,所以无论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还是合伙企业增值税的征收率都一样。但企 登陆以后免费查看所有内容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