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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选择加工方式的节税筹划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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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正文 某厂受委托为A铸造厂加工铸钢件500个。A铸造厂的负责人说既可以采取经销加工方式,也可以采取来料加工方式。如果采取经销加工生产,A铸造厂对每个铸钢件的收回价为210元(不含税),有关税费由东升机械厂负担。加工时提供熟铁50吨,每吨作价1250元。由于A铸造厂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因此,只能提供由税务所按6%征收率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东升机械厂可抵扣的材料进项税额是3750元(50×1250×6%)。如果采取纯来料加工来料方式,每个铸钢件的加工费收入为82元,加工费共计41000元,加工时电费、燃料等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1600元。
该机械厂算不明白的是采用那种加工方式较划算。两种加工方式的区别在于:经销加工,原料和产品均要作价,双方属于购销关系;来料加工,原料和产品不作价,受托方仅收取加工费。选择不同的加工方式其毛利和税负不相同,因此,税收筹划应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算算账:一是获取毛利的多少,这里的毛利特指产品销售额减去原材料成本的差额,或纯来料加工的加工费收入。税费相同的情况下,哪种利大,就选择哪种加工方式。二是从税负角度考虑,如果经 登陆以后免费查看所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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