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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业避税案例及反避税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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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正文 现行铁道运输企业、民航运输企业和交通运输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营业收入按企业经营方式的不同,划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对取得的营业收入应通过以下账户核算:铁路企业在“运输收入”、“铁路建设基金”等科目核算;民航企业在“运输收入”、“通用航空收入”、“机场服务收入”、“应交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核算。其他交通运输企业在“运输收入”、“装卸收入”、“堆存收入”、“代理业务收入”、“港务管理收入”等科目核算。稽查时,应以“运输收入”等收入类科目为核心,结合企业会计核算的具体情况开展稽查工作。
对公路运输、航运企业反避税的方法
从事公路运输、航运业务的企业普遍存在分支机构多、营运形式多种多样、经营范围广、内部责任制承包形式复杂,反避税时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审查企业分支机构——站场、分队、分公司、航站填报的《营业收入报表》,通过这些部门收入的划解,账务处理、报表的交叉稽核,找出问题所在。
(2)清查运输票证的领、用、存数及票号是否相符,各种已存用票证的汇总金额与账、表金额核对,看其票证、票根与收入数是否相一致,有无票证短缺,有无漏报营业额。同时还应审查业务发生时间与记账时间是否一致,有无收入不及时入账、迟报营业额、推迟纳税时间的现象。
(3)检查运输企业的“营运成本”、“管理费用”等损益类账户,查找有无以收取运费冲减成本费用的现象;稽查企业的“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预收账款”等往来账户,看企业有无利用往来账藏匿运输收入或将实现的收入挂“预收账款”不申报纳税的情况;稽查企业“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等科目,了解企业有无以“职工自搬自运”的名义对外承揽运输业务但没有申报纳税的情况。
(4)运输企业如有委托外地车站、港口、码头、宾馆等票务代售点代理客货运输业务的,应稽查其有无直接以抵减代理手续费后的营业收入额申报纳税。
(5)审查企业是否将收取的航运基础设施建设基金、公路建设基金及票价中包含的保险费等作为收入入账并申报纳税。
(6)对账册不健全的运输企业,可通过公路养征站、港务所了解其缴纳养路费(航道维护费)的情况,看其车船是否正常行驶;了解油耗、出租车计费器等原始记录,测定运输工具的行驶里程,掌握运输收入;对长期漂泊在外、远离车船所在地从事营运的纳税人,应结合车船的年检、提请公安、港监等部门的配合,依法核定其营业额。
对民航企业的反避税方法
(1)因民航的营业收入大部分使用不需经税务机关监制的专业发票,税务人员审核专业发票的领、作、存,核对企业内部售票员提供的缴款单以及记账凭证、账簿资料,特别是要对退、补票进行重点审查,看企业有无补票、退票手续,收入不入账或直接进入企业的“小金库”的情况。
(2)审查收取的价外费用是否已合并计入营业额,航空地面服务收入是否已申报纳税。
(3)稽查民航所属单位(如服务公司)从事接送旅客(售票处至机场)的汽车运输收入是否已申报纳税;所属宾馆、餐厅、邮件速递、代办电讯等业务是否已申报纳税。
(4)审查有无将运输收入擅自扣除代理费后作为计税依据的情况。
(5)审查企业代理外国(港、澳、台)航空公司的客货运输收入是否已代扣代缴营业税、外国企业所得税。
(6)审查企业有无以点多面厂、汇总营运收入速度慢为理由,长期拖欠税款不交的情况。
对铁路企业的反避税方法
(1)审查“运输收入”账户时,要对企业的结算手续作必要的了解,看其手续是否完备,核算是否严密,是否存在隐瞒收入的可能,要从企业的特点出发进行稽查。
铁路企业使用的票据是非税务监制的专用发票,稽查中对专用发票的领、用、存的稽核非常重要,通过已使用的专用发票与内部售票员提供的缴款单相核对,与记账凭证、账簿相核对,往往就能发现问题所在。另外,还需要对营业收入记录卡和“内部供应和销售收入”等账户进行稽查,了解企业餐厅和车站餐厅、建筑安装、代办运输、车站旅店、代办保险手续费、货场、专用线、无轨车站等延伸服务取得的收入是否已申报纳税。
(2)审查企业“内部供应和销售支出”、“工业支出”和“代办业务支出”账户,看企业有无用红字或贷方记载营业收入未申报纳税的情况。
(3)审查企业下属的其他部门(如劳动服务公司等),看其提供的应税劳务是否申报纳税,有无将收入转往下属单位等情况。
其他单位交通运输业的反避税方法
现行会计制度规定,除交通运输企业以外,其他企业的交通运输业务收入,在“其他业务收入”税目进行核算,稽查时,此科目应作为重点审查。
(1)通过将“其他业务收入”与有关记账凭证、原始凭证进行核对,看企业有无不将收入全额入账、少缴税款的现象,如将收取的价外费用直接冲减有关成本费用,少计收入,少缴税款。
(2)核查企业有关成本费用科目,将其贷方发生额或借方发生额的红字与记账凭证、原始凭证核对,看是否有运输业务收入不记“其他业务收入”而直接冲销有关成本费用的现象。
(3)审查企业的往来账户,看有无将收入挂账而不纳税的现象。
[案例]
深圳蛇口天虎海运公司为国有企业,从事海上货运业务,注册资本2000万元。
1997年度运输收入为2364.663562万元,利润总额为172.955 92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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