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一般纳税人工业企业的筹划 |
|
|
|
查看正文 [例]宏大体育器材厂被税务机关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但由于进项税额较小,增值税税负高居不下。该企业2001年取得含税销售收入327.6万元,全部进项税额22.4万元,则本年度应纳增值税额及税负计算如下:
应纳增值税额=327.6÷(1+17%)×17%-22.4
=25.2(万元)
税负率=25.2÷[327.6÷(1+17%)]×100%=9%
假如宏大体育器材不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情况又会怎样呢?《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条的规定,对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但不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纳税人,应按照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应纳增值税额=327.6÷(1+17%)×17%-0=47.6(万元)
税负 登陆以后免费查看所有内容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