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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万元揽储手续费揭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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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万元揽储手续费揭秘

1999年江西省吉水县审计局对某商业银行1998年度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时,该行有人大言不惭地放风说:“税务部门搞了好几天,还不是不了了之”,“审计又怎么样,不要怕,审计查不出什么问题”云云。但是审计人员以扎实的工作和灵活的审计技巧,硬是审计出该行以不正当手段虚构利息支出并套取现金转存账外用于支付高息吸存的揽储手续费116.5万元的违法事实。
异常的利息支出
审计组按照进点前的审计工作方案,重点审计违规经营和“小金库”。通过几天的审计,审计人员发现该行1998年度的利息支出较高,超出了按正常利率匡算的利息支出170多万元。这一不正常现象引起了审计组的高度重视。审计人员在比较全年各季度的存款情况后发现:1998年第一季度存款发生额较大,到期支付的利息也较大,因此审计人员把工作重点放在第一季度的“利息支出——储蓄存款利息支出、定期存款利息支出”上。审计组要求该行提供1998年人民银行公布的二次调低利率情况,并分档次、分年限进行核对,结果还是相差170多万元。审计人员要求该行提供存款部的有关账册,该行却说没有账册,仅提供了一张上划下拨的应提利息表。审计组不相信并提出上述质疑时,该行有关人员解释说:“出现利息支出较大的原因主要是因历年定期存款利率较高,计提应付利息误差所致”,这似乎有点道理,一时间审计似坠入迷雾之中。
是误差?是虚构?
审计组经过认真分析,认为这里面一定有文章。按照当时的社会环境,各商业银行为争存款都存在不同程度的支付揽储手续费的现象。审计组要求该行提供专柜(即各办事处、储蓄所)事后监督传票和存款部计提应付利息的传票与财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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