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正文 湖南省浏阳市医药总公司下属药材公司经理潘某、会计袁某以及该公司车站门市部邓某等7人,因涉嫌近百万元的受贿贪污案,将被该市检察机关起诉。
浏阳市医药总公司系国有中型企业,2001年,企业拥有资产3246万元,实现销售收入5196万元。2002年4月,企业全面改制,但在改制过程中,职工上访不断,甚至一度演变为部分人到市委静坐,此情况引起了领导机关的高度关注。
今年3月,根据浏阳市政府的指示和广大职工的要求,市审计局派出审计人员组成审计组,对该企业所属单位进行了全面审计。
审计中,几笔奇怪的账务处理引起了审计人员的注意:
2002年9月,43号凭证购进药品15万元,冲减该公司车站门市部邓某的往来,所附发票却为2001年度的购进。其中148938号发票系2001年3月7日在某省药材公司购进的药品约8.8万元。
2002年12月27日,41号凭证购进药品15.36万元,冲减邓某往来11.09万元,列省某药材公司往来4.27万元。而其中所附148931号发票为2001年3月6日在省某药材公司购进的药品。
药品的购进时间与入账时间竟相差一年多!且两次购进均冲减该公司车站门市部实物负责人邓某的往来计26.09万元。
审计还发现了其他一些疑点:2002年12月,凭证付河南商丘某中药厂往来1.35万元,经查证,此款系该公司1992年所欠对方的一笔阿胶款。
然而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