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正文《中国审计信息与方法》
起因:一笔有疑点的会计分录
2001年9月W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县某房屋开发公司进行审计时,发现一笔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付款 300万元
贷:银行存款 300万元
记账凭证后所附资料①工行汇票申请书存根,存根上收款单位:W县金元批发部;日期:2000年12月23日;账号:2051002798。②收款单位出具“收到贷款本金参佰万元,利息待结”的收条,并盖有W县XX银行章。询问该房屋开发公司会计,被告之是借款,这是还款。
审计人员很快发现如下疑点:①汇票申请书上收款单位是W县金元批发部,而收条出具的收款单位是XX银行,两者是什么关系?②如果是XX银行回收贷款,为什么不按回收贷款程序进行?如果不是贷款,如何有这么大的一笔资金?
带着疑问,审计人员决定调阅以前年度账册,查看该笔资金来源。审计人员发现,资金是由该房屋开发公司开设的定期存款户转来的,再追其根源发现,最初转款单位是s镇陶瓷厂,时间为1992年4月,转账原因:还借款。询问该开发公司会计时,会计人员避实就虚、支支吾吾。
对象:拥有丰富银行结算知识的人
审计人员决定追踪其来源,很快便遇到了问题,s镇陶瓷厂已在1993年7月底进行企业改制,改制前的账册、凭证均已被销毁。鉴于此种情况,审计组认为,追踪来源已经不可能,只有追踪其资金去向。
审计人员返回该开发公司,决定从汇票入手,追查资金去向,很快新麻烦又找上来了,该开发公司开具的工行汇票上有收款单位:W县金元批发部、账号:2051002798,唯独没有填写“代理付款行”。懂银行结算知识的人知道,开具这种汇票,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任意兑付。真的一点办法也没有了吗?审计人员心里明白,追查此笔款项,如果查不到代理付款行,审计追踪只能到此结束,原来做的所有努力将失去意义。
细心的审计人员发现,开具的工行汇票没有被“背书”,说明该笔资金没有转让。没有填写“代理付款行”很可能是其故意布置的,为防范审查而设的人为障碍;凭着审计人员的直觉,这是一场硬仗、苦仗。
鉴于此种情况,审计人员来到了该房屋开发公司的开户行县工行,借阅工行的分户账、凭证,发现在工行电子汇划付款补充报单上该款已于2000年12月25日付出,报单上开户行只注明为“农信”二字。然而各个市、县都有农村信用社,具体又是哪一家“农信”?审计线索嘎然而止!
过程:先后牵出三个“账户”
经审计人员了解,工行系统对外进行资金交换,一定会有兑付行的划款通知,也就是常说的“汇划款项划付款清单”,从中有可能找到线索。这样,审计人员翻阅2000年12月25日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