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正文 2003年3月,浏阳市审计局派出审计人员组成审计组,对浏阳市医药总公司所属某单位进行全面审计。审计中,有几笔奇怪的账务处理引起了审计人员的注意。药品的购进时间与人账时间相差一年多;平时的入库验收都有保管员的验收凭单,这里却没有,仅仅由会计袁某做账;同时两次购进均冲减了该公司车站门市部实物负责人邓某的往来款26.09万元;2002年12月付账1.35万元,经查证,系单位1992年所欠的一笔阿胶款。公司11年的老账一直没有人来催收,却在公司改制时突然付出,而付款依据仅为一张白条,无对方厂家的有效证明;另外,公司的财务凭证中,还发现有收取厂家的宣传费、回扣费的收据,但到底收了多少,开出了多少收款凭证却无从查起。 经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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