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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席上站着响水县供销合作总社原党委书记、主任兼县棉麻公司总经理于某,供销合作总社原副主任罗某,县轧花厂(隶属县棉麻公司)原厂长兼党总支书记陈某等人。就是他们几个人,把一个好端端的棉花销售企业给毁掉了。
经营三年,公司亏损3489万元
位于黄海之滨的江苏省响水县,是个产棉大县。响水县棉麻公司,1981年6月组建,作为产棉大县的棉麻公司,其经济效益一直很好,是县里的利税大户,在盐城市供销系统中独树一帜,多次被市政府、县政府评为星级企业。然而,自1997年初,于某担任公司总经理之后,企业经济效益却急转直下。于某任职三年,公司累计亏损5161万元,剔除政策性亏损因素,亏损额高达3489万元。截止1999年12月,公司资产总值16547万元,负债总额19840万元,已严重资不抵债。那么,公司亏损究竟“亏”在哪里呢?
资产、账款随意核销,资金大量流失
去年2月至6月,响水县纪检、检察、审计等部门开展了对县棉麻公司的联合审查,终于揭开了企业亏损的真正原因,查出了一起发生在县棉花供销系统的经济“窝案”。
调查发现,该公司经营过程中随意核减固定资产、核销坏账损失,造成资金大量流失。
1998年末,该公司一次性核减固定资产损失104万元,一辆价值20多万元的桑塔纳小轿车也在其中。其实轿车是转给他人使用了,只是经理为了送人情,未收分文。另外,公司给经理们购置的6部总价值近10万元的手机,也被一次性核减了。
至1999年末,该公司的银行贷款额高达15512万元,而公司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总额高达17658万元。这巨额的资金占用,使公司不仅要支付高额利息,还要承担沉重的经营风险。于是,从1998年开始,公司着手核销呆账。当年年末一次性核销7个企业的坏账294万元,其中,县轧花厂坏账就达246万元;1999年末又一次性核销坏账931万元。这些坏账仅仅是账龄超过了3年,其中甚至包括某纺织有限公司1998年所欠的棉花销售款114.15万元。
私设“小金库”,377万元资金体外循环
近几年,国家对棉花资金的管理很严,要求封闭运行。为了逃避检查,方便用款,1998年初,于某授意一名会计,在某银行开设了一个“股金”账户。该账户只有总经理和一名副经理知道,资金由总经理控制使用。该公司先后10次将棉花销售款200多万元和虚支的棉花运杂费80多万元存到该账户,另外,还将公司正常的往来款,以及下属单位上交的管理费、利润等都存入该账户。至1999年12月底,该账户金额已高达377万元。
“小金库”资金主要用于发放股金红利和棉花销售奖。该公司1998、1999连续两年发生亏损,本不应发放股金红利,但公司却从“小金库”中拿出37.17万元用于分红,其中,1998年向内部职工84人(次)发放股金红利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