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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埋单制”亟待重视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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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深圳市政府就2005年《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的问题严格实行“埋单制”, 依纪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审计“埋单制”能否成为一种“从源头防止问题产生”的办法?如何避免“埋单制”流于形式?对此,审计专家、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袁广达教授有自己的观点。
 袁广达教授认为,审计“埋单制”就其实质而言,是指被审计单位或被审计人员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具有承担主动纠错和整改,落实审计处理意见和审计决定责任的一种审计报告问责制度,是审计对有过错人责任追究的一种具体形式。

 1999年至2004年的审计风暴中,人们除了对国家审计机关每次查出的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和严重损失浪费巨额财政资金加倍关注外,更为重要的是在观望或期盼政府审计的未来走向,甚至其中多数者感叹、担忧或责问“审计风暴还要刮多久”。 至此,政府的态度和行动成为人们关注的重点。此次深圳实施“埋单制”可谓一大亮点。

 “2004年审计风暴刮起时,孙爱东与薛凯的一篇《‘审计风暴’暴露出我们六大体制的‘软肋’》着实让我们震惊!”袁教授说。

 袁教授分析认为,该文提出的一大软肋就是官员问责制度的缺失和漏洞,以至于一些单位和部门“屡审屡犯”。当时审计报告一出,立刻在群众中引起强烈反响,要求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呼声愈演愈烈。但是,令人遗憾的是,审计报告“榜上有名”的各大部门却一片缄默,没有一个高官站出来承担责任,不少部门和单位违法违规使用资金规模大、范围广、持续时间长,但受到惩处的官员鲜而有之,这一事件并未能如人们所预料的那样影响了关系官员的升迁之路,更多的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或内部从轻处理,反倒是审计署成了围攻的对象。

 “这一现象令人寒心。”袁教授说。

 “21世纪的今天,中国审计问责制度的缺失和漏洞的现状令人痛心疾首,也因此深圳市政府审计‘埋单制’做法会如此引起人们的关注了!我们应该从自身去查找原因,而从根本上来说体制和制度上缺陷是其重要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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